根据《民法典》,工程建设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承揽人(承包方)按照定作人(发包方)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工作,并交付成果。
其法律特征包括标的物的特定性、工作的技术性和风险性。不同于一般买卖合同,工程建设合同强调过程管理和质量标准。
在分类上,它可细分为勘察、设计、施工等子合同,各有特定规范,如《建筑法》对施工合同的强制性要求。
签订时,应注意资质审查、招标程序和保险条款。违约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质量问题,需约定明确责任。
实践中,建议采用标准合同文本,并由专业机构审核,以确保合规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