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正确说法是:合同履行地以约定为准,若无约定,则依法律规定。例如,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交付动产的在接收方所在地。这有助于确定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避免了履行地约定不明的纠纷。
在订立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以减少争议。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无论合同成立与否均需保密,但这不直接影响履行地确定。
实践中,若履行地约定不明,可参考类似交易习惯或补充协议。当事人应注意此点,以维护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