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563条,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协商解除无需赔偿,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如果解除造成一方损失,另一方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预付款或已投入成本需退还或补偿。
协商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记录,明确解除时间、后果和责任分担,以防后续争议。
例外情况包括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导致的解除,可能需赔偿。同时,法定解除权行使时赔偿规则不同。
在实践中,建议通过调解或律师协助协商,评估经济影响,确保解除协议公平合理。
总体而言,协商解除强调自愿原则,但需注意保护弱势方权益,避免强制性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