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监理方主要权利包括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以及要求施工方整改的权力。
监理方的义务包括独立、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服务,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监理方失职,可能导致工程延误或质量问题。
在合同履行中,如果监理方违约,如未及时报告工程隐患,建设单位可要求赔偿损失。违约责任通常根据合同约定和《合同法》规定处理,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监理范围、费用结算方式和争议解决机制,以避免纠纷。遇到问题,可通过协商或仲裁解决。
最后,监理合同的效力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影响,监理方需持有相应资质,确保合同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