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681条,保证合同是债权人、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设立保证关系的协议。它属于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可能无效。
要式合同要求特定形式以确保严肃性和证据性。保证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合同、电子数据等,但口头约定一般不具法律效力。
例外情况:若当事人已实际履行且无异议,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成立。但为避免风险,建议明确约定保证范围、期间及方式。
效力分析中,若缺少书面形式,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纠纷时,债权人需证明合同的有效性,包括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签订时,注意保证人与债务人的关系,避免连带责任误解。专业律师审核可提升合同效力,减少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