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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2025-12-30 19:21:10 5.2k+ 阅读

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款优先受偿权的18个月行使期限如何规定?

摘要:本文解释建设工程合同价款优先受偿权的18个月最长行使期限及其法律依据。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是一种法定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承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这一权利,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

该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如果超过18个月未行使,该权利将丧失。这旨在保护承包人的利益,同时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实际操作中,承包人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建议在工程竣工结算后及时关注价款支付情况,避免权利过期。

如果发包人拖欠价款,承包人可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该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为防范风险,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可约定明确的支付条款,并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起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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