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用工多发生在关联企业间,指劳动者为多家单位提供劳动但劳动关系模糊。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只能认定一家用人单位。
如果其中一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法院优先依据合同认定劳动关系归属。未签合同的其他单位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此模式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如工作年限计算错误或补偿金减少。用人单位人为分割用工环节以规避责任属违法。
实践中,劳动者可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提供证据证明混同用工事实。企业应规范用工,避免相互推诿。
为防范风险,企业集团需明确劳动关系,劳动者入职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并确认用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