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法典》中,买卖合同属于典型合同之一,其成立形式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和法律规定。一般而言,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即不需要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只要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可生效。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如担保合同需书面形式。但买卖合同除非涉及不动产或其他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通常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成立。
实践中,为避免纠纷,建议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尤其是涉及大额交易或复杂条款时。书面合同有助于证明合同内容和双方意图。
如果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有其他证据证明合同成立,如证人证言或履行行为,法院仍可能认定其有效。但口头合同在举证上存在难度。
总之,买卖合同的形式灵活,但为保障权益,推荐书面签订。若遇纠纷,可咨询专业律师评估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