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铁路局等部门制定,旨在统一铁路工程承包标准。该文本包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协议书,适用于铁路新建、改建项目。
使用时,当事人应根据具体项目填写专用条款,如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和价款结算方式。示范文本非强制,但推荐采用以减少纠纷。
注意事项包括明确发包人、承包人权利义务,约定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机制。文本强调安全、环保和质量控制。
若修改示范文本,需确保不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前审核资质、保险和担保条款,以防范风险。
纠纷解决通常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文本附带解释性文件,可作为参考。
总体而言,该示范文本提升了铁路工程合同的专业性,使用者应结合实际项目灵活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