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说法:行纪合同定义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951条。
行纪人需承担委托事务费用,除非约定由委托人负担。行纪人处理事务时,应以委托人利益为先。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在于,行纪人以自己名义行事,法律效果直接及于委托人。
委托人有权干预行纪人行为,若行纪人低价出售或高价购入需经同意,否则委托人可拒绝。
实践中,行纪常用于艺术品拍卖或商品贸易。合同应明确贸易范围和报酬计算。
正确说法:行纪合同定义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951条。
行纪人需承担委托事务费用,除非约定由委托人负担。行纪人处理事务时,应以委托人利益为先。
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在于,行纪人以自己名义行事,法律效果直接及于委托人。
委托人有权干预行纪人行为,若行纪人低价出售或高价购入需经同意,否则委托人可拒绝。
实践中,行纪常用于艺术品拍卖或商品贸易。合同应明确贸易范围和报酬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