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送审金额超过合同价是常见问题,通常源于工程变更、材料价格波动或施工方额外工作。合同双方应首先审查合同条款,确认是否允许调整价款。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和第793条,建设工程合同应遵循公平原则。如果送审金额超合同价,承包人需提供证据证明额外支出合理,否则发包人可拒绝支付。
实践中,建议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工程造价鉴定或提起仲裁/诉讼。注意保存工程变更单、签证记录等证据,以支持主张。
为避免此类纠纷,合同签订时应明确价款调整机制,如固定总价或可调价条款,并约定审计程序。
如果涉及政府投资项目,还需遵守《政府投资条例》,确保送审金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