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供货商合同属于买卖合同范畴,受《民法典》合同编规范。合同应详细规定货物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和价款支付方式。
常见风险包括供货商延迟交货或提供次品材料,导致装饰工程延误。装饰公司可要求供货商提供质量保证书,并约定验收条款。
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违约,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违约方承担责任。建议加入违约金条款和争议解决机制,如仲裁。
为防范风险,装饰公司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货商,进行背景调查,并保留合同附件如样品照片、发票等证据。
若合同涉及大额交易,还可考虑第三方担保或分批支付,以降低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