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建设工程领域最主要的合同类型,涉及发包人、承包人等多方利益。合同履行中常因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支付进度款拖欠等产生纠纷。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发包人拖欠工程款达到一定程度、承包人擅自转包或质量严重不合格等,构成根本违约。
当出现根本违约时,非违约方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可依据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但需注意通知义务。
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工程交接、结算事宜;发包人需支付已完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对于已交付的不合格工程,可要求修复或折价。
实践中建议加强合同条款设计,明确违约责任、解除条件及争议解决方式,以减少纠纷发生。
若已发生纠纷,及时固定证据、发送解除通知或律师函,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