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合同。合同法要求合同成立需具备要约、承诺和对价,并强调公平自愿原则。
在工程合同中,需特别注意标的物的特殊性,如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要求。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或符合资质要求。
常见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无效、变更不当或履约争议。为防范,可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条款,如仲裁或诉讼,并明确变更程序。
实践中,双方应加强合同审查,避免口头约定,转而采用书面形式。同时,保留工程日志和验收报告作为证据。
通过合同法的适用,工程合同纠纷可有效化解,促进工程顺利进行和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