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疑问:合同上签曾用名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合同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和内容合法,只要能证明曾用名对应本人,即有效。
例如,若户口簿上有曾用名记录,或通过证人、身份证比对证明身份,法院会认定合同成立。签名是公民意志的体现,不限于现用名。
实践中,使用曾用名常见于笔名或别名场景,如作家用笔名签出版合同。只要不欺诈,合同不受影响。
若发生纠纷,当事人需提供证据如户籍证明或公证书,证明曾用名与本人一致。否则,可能需补充签名。
建议签订合同时使用现用名,并附身份证明,以减少争议。必要时,咨询律师评估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