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53条,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主体不合格,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或代理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这些合同因主体瑕疵而无效。
第二种是意思表示不真实,例如受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影响订立的合同。法院可根据证据认定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第三种是内容违法,如涉及非法交易或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此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也属于无效范畴。
第四种是形式要件缺失,对于法律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若未遵守则可能无效。无效合同的后果包括自始无效、当事人互负返还义务。
为避免合同无效,当事人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