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合同通常被认定为书证,而非物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等形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合同作为书证,其证明力在于记载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非合同载体本身。如果合同载体具有特殊物理特性,可能被视为物证,但这种情况罕见。
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提交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时,法院会审查其真实性。书证的优势在于易于复制和保存,便于法庭质证。
若合同涉及伪造或变造,法院可通过鉴定确认其效力。作为书证,合同的证明效力高于一般证人证言,但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实践中,电子合同也被视为书证形式之一。理解这一分类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准备证据链条,避免因证据形式不当导致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