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旨在保护就业自由。
若违反服务期约定,如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或住房补贴,劳动者提前辞职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并按剩余服务期分摊。
未提前通知辞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实际损失,如招聘成本增加。劳动者需赔偿这些损失,但无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替代金,除非合同明确约定且合法。
用人单位有过错,如未支付工资或违反劳动条件,劳动者可随时辞职,无需承担责任。建议保留证据,如通知记录或单位过错证明,以防纠纷。
维权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实践中,多数案例支持劳动者权利,但需注意保密义务,避免额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