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合同法》对技术合同有专章规定,即第十八章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合同,旨在确立相互权利义务,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应用。
技术合同的主要类型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其中,技术开发合同分为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强调成果归属和风险分担;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或技术秘密的转让。
订立技术合同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内容需明确技术内容、履行期限、报酬支付、保密义务等。法律要求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避免侵犯第三方权益。
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需注意技术成果的验收标准和争议解决机制。若发生纠纷,可适用《合同法》一般规定或专章条款。实践中,建议使用标准文本并注明保密条款。
技术合同的特殊性在于其涉及知识产权,因此当事人应评估技术成熟度和市场价值。违反规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