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未签合同满一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为劳动者提供了更稳定的权益保障。
在合同纠纷中,未签合同一年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承担额外赔偿责任。劳动者可收集用工证据,如工资记录、考勤表等,作为维权依据。
为避免此类问题,用人单位应及时签订合同,劳动者也需主动要求书面化。纠纷发生时,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
实践中,此类案件常见于中小企业。建议双方重视合同签订,以维护劳动关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