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至九百三十九条,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合同。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或无偿的,受托人须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并及时报告情况。违反义务可能导致赔偿责任。
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应明确委托事项、权限、费用承担及保密条款,以避免歧义引发纠纷。
若受托人超越权限行事,委托人有权拒绝承认,但若事后追认则有效。实际中,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固定合同内容。
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应返还财产并报告事务处理结果。常见于代理、咨询等领域,具有实用性。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至九百三十九条,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受托人接受委托的合同。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或无偿的,受托人须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并及时报告情况。违反义务可能导致赔偿责任。
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应明确委托事项、权限、费用承担及保密条款,以避免歧义引发纠纷。
若受托人超越权限行事,委托人有权拒绝承认,但若事后追认则有效。实际中,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固定合同内容。
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应返还财产并报告事务处理结果。常见于代理、咨询等领域,具有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