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般为3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最长7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总最长37日。
被拘留者有权获知理由、会见律师,建议及时申请法律援助以保护权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般为3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最长7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日,总最长37日。
被拘留者有权获知理由、会见律师,建议及时申请法律援助以保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