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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法 2025-12-31 09:06:26 5.2k+ 阅读

水罐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的道路优先通行权及相关法律规定

摘要:水罐消防车属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须让行,非任务时无特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水罐消防车作为消防车的一种,执行火灾扑救或应急救援任务时,可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非执行紧急任务时,水罐消防车不得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不享有优先通行权,必须遵守一般交通规则;私自喷涂类似标志或安装专用设备属违法行为。

水罐消防车需按规定登记上牌、悬挂专用号牌,驾驶人须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执行任务时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建议严格区分任务状态以避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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