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密度计等测量密度的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畴,用于贸易结算或安全防护时,必须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
使用未检定或不合格仪器,可能违反计量法第十三条规定,面临罚款或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责任,企业应定期送检。
建议用户选购具备型式批准证书的仪器,并保留检定记录,以符合法律要求,避免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密度计等测量密度的仪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畴,用于贸易结算或安全防护时,必须经法定计量机构检定合格。
使用未检定或不合格仪器,可能违反计量法第十三条规定,面临罚款或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责任,企业应定期送检。
建议用户选购具备型式批准证书的仪器,并保留检定记录,以符合法律要求,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