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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 2025-12-31 19:13:09 5.2k+ 阅读

新购塑料制品异味去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维权路径

摘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异味产品属质量缺陷,可要求退换或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安全权。新购塑料制品若有刺鼻异味,涉嫌质量不合格,可向商家主张更换或退货。

若商家拒绝,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诉讼维权。保存购买凭证和异味证据至关重要。

日常去除异味可通风或用食醋浸泡,但优先选择法律途径确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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