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根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即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否则承担双倍工资责任。
劳动者辞职权利在试用期内更灵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可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额外理由。
注意事项包括保留证据证明劳动事实,如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辞职后,用人单位应结算工资并办理手续,若拖欠可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说明理由,否则违法。劳动者若遇不公,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社保缴纳等权益。
建议入职后督促签订合同,明确试用期条款,避免后期纠纷。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
总体上,劳动者享有自主辞职权,但需遵守通知义务以免影响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