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278条,加装电梯属改建建筑物事项,须专有部分面积及业主人数双2/3以上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者双3/4以上同意,方可实施。
低层业主反对加装电梯不得阻挠合法施工,但若确影响采光、通风等相邻权,可要求合理补偿或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建议业主协商费用分摊、补偿方案,物业及社区协助调解,确保程序合法,避免邻里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加装电梯属改建建筑物事项,须专有部分面积及业主人数双2/3以上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者双3/4以上同意,方可实施。
低层业主反对加装电梯不得阻挠合法施工,但若确影响采光、通风等相邻权,可要求合理补偿或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建议业主协商费用分摊、补偿方案,物业及社区协助调解,确保程序合法,避免邻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