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6条,管接头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即构成缺陷,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可要求赔偿损失。
销售者销售不合格管接头致损,受害人可直接主张侵权责任;若属合同关系,可并主张违约责任,赔偿包括修理、更换或退货。
企业采购或使用管接头时,应验收合格证明并保存证据,发生纠纷及时申请鉴定,防范质量风险并追究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6条,管接头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即构成缺陷,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可要求赔偿损失。
销售者销售不合格管接头致损,受害人可直接主张侵权责任;若属合同关系,可并主张违约责任,赔偿包括修理、更换或退货。
企业采购或使用管接头时,应验收合格证明并保存证据,发生纠纷及时申请鉴定,防范质量风险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