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安装栅栏栏杆若妨碍邻方通行、通风或采光,即构成侵害,可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民法典》第293条规定,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违反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农村宅基地围墙高度一般限1.6-2.5米,需符合地方规划。
建议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村委会或物业调解,必要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拆除并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安装栅栏栏杆若妨碍邻方通行、通风或采光,即构成侵害,可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民法典》第293条规定,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违反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农村宅基地围墙高度一般限1.6-2.5米,需符合地方规划。
建议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村委会或物业调解,必要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拆除并赔偿损失。